湖南潇乐寿生物科技公司饮用水再次被检出不合格 累计被罚款13.5万元养生馆
2021年5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2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1年 第21号〕。
其中,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董美华商店销售的、标称湖南潇乐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300|饮用天然水|(16.9升/桶、2020/10/25),铜绿假单胞菌菌落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36CFU/250mL;58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
市场监管总局称,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铜绿假单胞菌对于免疫力较弱的人群健康风险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中铜绿假单胞菌的检测结果均为不得检出。包装饮用水中检出铜绿假单胞菌的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还可能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对以上不合格产品,常德市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湖南潇乐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做出没收违法所得1690元并处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湖南潇乐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此前也曾被检出不合格饮用水产品。
2020年4月7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564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公示显示,标称湖南潇乐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1,84,132,0,0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节日热销食品专项监督抽检13大类1249批次样品19批次食品不合格,其中,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南沁湘源健康水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湖南潇乐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沁潇湘矿泉水,溴酸盐检测值为0.0176mg/L,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1mg/L;界限指标—锶检测值为0.359mg/L,标准规定为不小于0.20mg/L,产品标签明示值为0.45mg/L~1.36mg/L。
溴酸盐是矿泉水以及山泉水等多种天然水源在经过臭氧消毒后所生成的副产物。长期饮用溴酸盐超标的水,可能对人体造成一定伤害。正常情况下,水中不含溴酸盐,但普遍含有溴化物。溴酸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臭氧消毒时,水中溴化物被氧化生成溴酸盐。
界限指标是区别饮用天然矿泉水与其他饮用水的主要品质指标。饮用天然矿泉水中界限指标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水源水受环境、季节等因素影响,界限指标含量波动;还可能是部分生产厂家为追求利益使用非矿泉水冒充矿泉水。
第三方数据显示,湖南潇乐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被行政罚款15000元,2018年因无食品生产许可生产桶装饮用水的违法行为被罚款2万元,2020年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规被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