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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宁乡县回龙铺乡段家桥村民,我家共10口人,现三分户。原我家房屋是危房,早几年前已多次写报告申请危房重建,后经我们的县委书记亲自到我家了解实情后,同意审批重建。后经村委会、乡国土所、乡镇等主要负责人同意盖章办理了每户两空,共6空的手续。房屋如2014年8月建成。我本人多次找回龙铺镇镇长罗健要求办理,他说要我找县国土局肖局长签字来就办理,后肖局长批了意见要求办理,罗健镇长又说须拆除我家三户共有的一间原有杂屋。我认为我家三户所占土地使用面积也没超过国家规定面积,所以我不同意拆除。罗健镇长就把手续压着不办理。望上级领导批复帮助尽快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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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委网信办
网友“笑斗人生”:
您好! 根据《宁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规划管理的若干规定(实行)》的通知》,非集居点内的集体土地上村(居)民建房,以每户4人(含4人一下)为基准户,每基准户建筑占地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而经调查您每户户建筑占地面积已经超过120平方米,不符合文件规定。
“一户一室”旧屋必须全部拆除才能新建。当时我镇同意批建六户,但您下基脚达到八户,多余的两户必须还耕覆绿,且经核实网友房屋属于未批先建,不符合法定程序。
宁乡县回龙铺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9日
2016-12-29 14: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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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20161223134013
本人只是看了您的帖子而后进行的发言,没有更深入的了解情况,如果有所冒犯,敬请谅解。据本人了解,集体土地建房只能“一户一宅”,不能“一户多宅”,建新应该拆旧吧。
2016-12-23 13: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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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网友1482543195626
一户一宅没错,现所有农村的正屋后都有一间杂屋。我也没看见现在的政府把所有农户的杂屋拆调。
2016-12-24 09: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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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网友1482544490146
我们是一户一宅没错。杂屋是依附正屋后三户共有的,现农村所有正屋都有杂屋,也没看见政府拆除所有农村杂屋。现建的农村正屋也都有杂屋。
2016-12-24 09: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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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网友1482544871576
应该是各地政策不同,我们这里是一户多宅也可以,只要不占良田国土部门是不会管你的
2016-12-24 10: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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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网友1483054654965
宁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乡县村民建房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29
宁政办发〔2012〕9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宁乡县村民建房管理规定》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宁乡县村民建房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县村民建房管理,规范村民建房行为,提升农村房屋品质,促进“两型”社会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村民建房适用范围为县城规划区和各乡镇集镇规划区以外的地区。
二、村民建房户主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村民建房坚持“一户一宅基地、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划和村庄规划”的原则,严格控制用地面积,其中使用耕地每户不超过130平方米,使用荒山荒地每户不超过210平方米,使用其它土地每户不超过180平方米。
三、村民建房原则上要求建筑风.格统一、协调,县内风景名胜区、自然生态保护区和已形成建筑风格特色的乡村区域,村民建房必须按照已形成的建筑风貌确定建筑风格;其它地区的村民建房应按照县城乡规划局编制的《村民建房图集方案(试行)》选择建筑立面、户型,确定建筑风格。
四、主要公路、河道两侧村民建房退让应符合以下规定:
旅游主干道(黄横新线、长花灰韶公路)不少于30米,重要旅游道路(黄祖沩公路、宁横路、宁灰路、宁韶路、双偕线)不少于20米,一般旅游道路不少于10米;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村道不少于5米;河道两岸从防洪堤内上侧起算,沩江、乌江、楚江、靳江两侧各30米,其余20米宽以上的河道两侧各15-20米,20米以下河道两侧各1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