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两次审理”助力案件质量提升传媒

/ / 2015-10-25
来源:江苏省纪委监委网站 “认定履职不力的证据还未形成闭环,缺少被审查人当时负责工程项目职责的书证,请及...

“认定履职不力的证据还未形成闭环,缺少被审查人当时负责工程项目职责的书证,请及时完成补证工作。”近日,针对南京市建邺区纪委监委某派驻纪检监察组经交叉内审移交的一起案件,区级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经二次审理并充分沟通后,提出了审核反馈意见。

为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该区纪委监委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办案质量,积极探索“两次审理”新路径,即先由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进行交叉审理,再由区级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进行二次审理,着力提升案件查办质量。为确保“两次审理”规范有效运行,区纪委监委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指引,明确各自职责、流程及工作要求等。

“推行派驻纪检监察组、区级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两次审理’,有利于集中优势力量攻坚,促进案件质量整体提升。”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对于案情较为复杂、意见分歧较大的案件,由审理室召集派驻纪检监察组、区级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以及相关部门进行集体会商,经过分析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力争把每一桩案件都办成铁案。自2021年下半年试行以来,“两次审理”案件20余件。(顾宁峰 马红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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